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71号)精神,深度挖掘我市体育健身休闲资源,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结合我市运动休闲城市建设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设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强市为目标,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有利契机,深化健身休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方式,构建完善的健身休闲产业体系,积极打造运动休闲城市,为实现“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格局,消费需求愈加旺盛,产业环境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更为紧密,全市健身休闲产业总规模达到130亿元。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健身休闲产业体系
1.普及日常健身。推广适合公众广泛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发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健步走、广场舞、骑行、台球、轮滑、钓鱼、体育舞蹈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运动项目。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满足社会大众健身需求。
2.做大做强武术产业。挖掘沧州武术之乡文化资源,发展武术等健身休闲运动,将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办成永不落幕的国际武术大赛。推动形成以武术教育为龙头,以节事活动为拉动,以各类组织为载体,武术培训、表演、节庆、服装、器械、旅游、书刊、音像、影视、动漫、医药、餐饮等要素齐全、配置合理、良性互动、可持续发展的沧州武术市场体系。推进沧州武术文化园建设。将一批有规模的武术学校纳入新兴旅游线路当中,建设成为以武术为特色的体育研学旅游基地。
3.发展户外运动。制定健身休闲重点运动项目目录,以户外运动为重点,落实《河北省冬季运动发展规划(2015-2022年)》,结合沧州市自然禀赋,研究制定系列专项运动发展规划,支持一批具有消费带动作用的户外健身休闲项目发展。
冰雪运动。充分利用2022年冬奥会的有利契机,以滑雪、滑冰为重点,充分利用沧县冰雪资源,全面提升冰雪运动普及程度,积极落实项目支持,2018年建成沧州市公共滑冰馆。推动现有滑雪场的改造升级,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滑雪场或室内滑冰馆。
户外运动。开展攀岩、定向、徒步、拓展、骑行、露营等户外休闲运动,将沧县打造成我市的户外拓展基地,引导企业投资开发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等设施,推动户外运动场地设施体系建设。推动海兴建设成为户外骑行运动基地。加强户外运动指导员队伍建设,完善山地户外运动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利用沿海休闲旅游资源,在渤海新区建设房车基地和露营地。
水上运动。开发黄骅等地海洋运动资源,充分利用大运河等河流资源,推动公共船艇码头建设和水上运动俱乐部发展,着力打造水上运动基地,积极发展帆船、赛艇、皮划艇、摩托艇、潜水、海钓、航海模型、水上滑翔等水上健身休闲项目,培育海上飞龙、海上摩托艇、帆船帆板、大帆船比赛等竞赛表演队伍,吸引京津冀高端消费人群开展海洋运动体验,发展海上运动休闲旅游。
汽摩、航空运动。充分利用自然人文特色资源,开展家庭露营、主题自驾等活动。依据管控部门的规定,有条件的支持发展热气球、动力伞、滑翔伞、水上飞机观光、航空模型等低空飞行运动,依托肃宁航空运动资源,建设航空运动基地,推动构建以大众消费为核心的航空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
4.发展特色运动。发展摔跤、骑马、舞龙舞狮、信鸽、毽球、空竹等民族民间健身休闲项目,传承推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加强武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推动发展高尔夫、马术、电子竞技、极限运动等时尚运动项目,培育相关专业培训市场。
5.促进产业互动融合。大力开发我市体育休闲旅游资源,统筹布局体育旅游项目,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景区和赛事活动。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市内旅行社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和路线。加强对群众健身运动的科学指导,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技能,发挥体育锻炼在预防疾病、健康理疗、改变人的亚健康状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开办群众身边的康体、康复、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机构。发挥中医在运动康复中的独特作用,鼓励健身场所提供保健咨询、理疗服务。促进健身休闲与文化、养老、教育、交通运输等产业融合发展。
6.推动“互联网+健身休闲”。鼓励开发以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技术为支撑的健身休闲服务,延伸体育服务产品链条,推动传统健身休闲企业由销售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推动互联网传媒与体育融合发展,鼓励体育类电子商务平台发挥技术、信息、资金优势,为体育消费提供优质服务。
(二)培育健身休闲市场主体
1.支持休闲企业发展。加大健身休闲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支持打造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健身休闲骨干企业。通过政府购买、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专、精、特、新”的中小体育企业、俱乐部发展。鼓励各健身休闲企业“走出去”,加强与京津健身休闲企业交流互动,提升自身盈利水平。
2.鼓励创业创新。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体育支持政策,鼓励民营资本、境外资本以多种方式投资我市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大力支持企业科技研发,将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评选范围。鼓励退役运动员创业创新,投身健身休闲产业。
3.壮大体育社会组织。依法依规放宽城乡社区类体育健身休闲社会组织准入门槛,支持发展一批体育类社会组织、基金会、俱乐部,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支持创建职业体育俱乐部,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运动健身团体。加快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建设,培育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协会。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主动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加强赛事活动安全保障,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
(三)优化健身休闲产业结构和布局
1.改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健身休闲服务业、器材装备制造业及相关产业结构,提升服务业比重,打造盐山、海兴、泊头等体育用品研发制造示范县,支持其转型升级;推动发展一批高端体育装备制造、体育文化创意、体育大数据、电子竞技产业园。实施健身服务精品工程,打造一批优秀健身休闲俱乐部、场所和品牌活动。
2.打造地区特色。组织开展山水运动资源调查、民族传统体育资源调查。积极融入河北省“一环四带”健身休闲区域建设,增进与京津健身休闲市场衔接,促进资本、人才、技术、项目加快集聚,重点培育冰雪运动休闲、武术健身休闲、温泉度假休闲、空中运动休闲等健康休闲业态,引领全市健身休闲产业发展。
充分利用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发展各具特色的健身休闲产业,打造“一核二线二带多点”的健身休闲产业结构体系。“一核”即以武术为核心,大力推动武术健身休闲产业发展,鼓励支持武术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依托我市丰富的武术培训机构,引导开展武术习练体验活动,把武术健身体验培育成为我市健身休闲产业的招牌;“二线” 即谋划建设两条体育健身旅游精品线路。一是以武术文化、“大运河文化”为特色,以沧县、青县、中捷、吴桥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为主体,以吴桥杂技大世界、南大港和海兴湿地、黄骅大港、沧州武术文化园为依托,打造精品体育旅游休闲线路。二是以孟村八极拳国际联赛为主要宣传载体,依托孟村回族自治县群众健身馆、八极拳展演馆、八极拳国际培训中心、八极拳搏击馆,结合八极生态园、采摘园、垂钓园及上百亩树林等资源,打造精品体育体验休闲线路;“二带”即以“滨海湿地+健身休闲”为特色的渤海新区、海兴健身休闲产业带和以“运河文化+健身休闲”为特色的大运河健身休闲产业带;“多点”即推动“一县一品”工程,结合各县(市、区)自身条件,发展各具特色的健身休闲项目,着重发展中心城区“体验培训+健身休闲”产业聚集区,沧县武术主题旅游核心区和“滑雪滑草+户外拓展”产业聚集区,海兴“骑行+健身休闲”产业聚集区,肃宁“商贸度假+健身休闲”产业聚集区,献县“垂钓+健身休闲”产业聚集区,河间“红色文化+健身休闲”产业聚集区,吴桥“杂技+健身休闲”产业聚集区,盐山“千童文化+健身休闲”产业聚集区,泊头“现代农业+健身休闲”产业聚集区,任丘“轮滑+健身休闲”产业聚集区,东光、南皮、青县“乡土游乐+康体养生”产业聚集区,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
(四)加强健身休闲设施建设
1.完善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网络。建立场地设施台账,制定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精准对接百姓需求,统筹规划健身休闲项目、场地设施空间布局,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利用城市和乡村闲置地,因地制宜建设健身设施。
2.盘活用好现有体育场馆资源。完善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标准和办法,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馆的对外开放度。新建学校建设体育场地时,应将对社会开放纳入设计方案中,确保建成后能面向社会开放。
3.加强特色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体系。按照《沧州市建设运动休闲城市的实施意见》规定的“一带七道七路多处”为主体格局的中心城区体育休闲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有效开展具体工作。鼓励和引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等建设特色健身休闲设施。
(五)提升健身休闲器材装备研发制造能力
1.推动转型升级。依托我市制造业产业优势,扶持做大一批“专精特新”的体育生产企业,创建一批省级体育产业基地。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机遇,主动承接京津和国内外先进地区产业转移,提升体育制造业整体实力,打造体育用品制造强市。重点引进高端体育装备、智慧体育装备、康体休闲体育装备项目。加快发展一批体育训练竞赛器材、滑雪装备、健身器材、户外运动装备等生产企业。鼓励健身休闲器材装备制造企业向服务业延伸发展。
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对接健身休闲个性化需求,开发新型运动康复装备、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可穿戴式运动设备等智能体育产品。鼓励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做大做强体育制造企业。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到新三板、中小板市场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装备制造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3.加强品牌建设。鼓励国内外体育企业将总部、制造中心、研发中心落户沧州,实现知名品牌本土化。支持我市体育用品制造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大品牌宣传,拓展境外市场。对获得河北省外贸品牌优势企业、境外注册商标的体育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产品营销,打造知名品牌。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机遇,主动承接京津冀和国内外先进地区产业转移,提升体育制造业整体实力,打造体育用品制造强市。
(六)改善健身休闲消费环境
1.深挖消费潜力。申办承办国内外高水平赛事,培育壮大自主品牌赛事,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围绕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多种日常健身休闲活动,并利用节假日、“全民健身日”等组织大型健身活动,不断繁荣体育健身市场,拓展消费途径。推动体育部门、体育社会组织、专业体育培训机构等与各类学校合作,提供专业支持,培养发展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
2.完善消费政策。推进健身休闲消费便利化,积极推进便捷支付方式在体育消费领域的应用。鼓励引导保险公司根据健身休闲运动特点和不同年龄段人群身体状况,开发健身休闲场地责任保险、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推动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相关责任保险发展。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健身休闲消费过程中投诉举报的处置能力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引导消费理念。鼓励制作和播出健身休闲类节目。鼓励发展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应用程序(APP)等体育传媒新业态,促进消费者利用各类社交互动平台互动交流,提升消费体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三、保障措施
(一)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
全面清理不利于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对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以京津冀体育协同发展为契机,突破体育行业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体育领域资源全面开放,推动体育资源市场化运作。以优化体育市场环境为目标,建立完善公开透明的体育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大力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加强体育企业、体育组织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全面落实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各类健身休闲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降低健身休闲企业税费成本。
(二)完善投入机制
各县(市、区)要将全民健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持相应增幅。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各类投资机构投资我市体育产业领域。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企业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募集用于健身休闲产业项目的建设。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债券、集合票据、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展对健身休闲企业贷款的抵质押品种类和范围。鼓励保险企业推出适应休闲健身、竞赛表演、户外运动、体育旅游等不同需求的多样化的公众责任险保险产品。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体制机制。
(三)优化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
将健身休闲产业用地纳入各级土地利用规划。引导健身休闲产业项目科学选址、科学用地,合理控制用地规模,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使用荒地、荒滩建设的健身休闲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布局的重大健身休闲项目,可按照单独选址项目安排用地。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健身休闲项目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健身休闲项目。
(四)加强人才保障
加大健身休闲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健身休闲场所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鼓励高等学校设立体育产业相关专业。支持体育培训机构、体育企业建立体育产、学、研、训基地,培训复合型体育人才,开展各类健身休闲项目策划、运营管理、技能操作等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鼓励金融、科技、法律、财税等领域优秀人才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完善体育产业人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对群众参与健身休闲的服务和引领作用。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支持专业教练员投身健身休闲产业。
(五)完善标准和统计制度
以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为基础,完善健身休闲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健身休闲产业监测机制。鼓励市内企业积极主持或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提高健身休闲产业标准化水平。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意见和配套政策。要把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编制健身休闲发展专项规划。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发展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