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双创双服”活动的落实意见》(承发〔2018〕10号),我市2018年市场主体培育目标是市场主体总量增长11%以上,新增市场主体2.8万户以上,净增市场主体2.27万户(其中,各类企业增长不低于6100户)以上,市场主体总量突破22.86万户。今年1-7月份,全市市场主体净增14756户,完成全年净增目标的65.2%,月均完成全年目标的9.31%。但是,8月份市场主体净增长明显下降,全市当月净增867户,仅完成全年净增目标的3.67%,较去年同期下降58.67%。如果后四个月按这种趋势发展,完成市场主体培育省定全年目标压力很大。
2018年9月18日,市政府第十四届第二十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市场主体培育目标的报告》,针对当前市场主体净增长速度下降的态势,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市场主体净增11%的目标。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有效提高市场主体培育发展速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的重要性
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是“双创双服”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切实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基础,是开创新时代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新局面的有力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切实承担起辖区内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的重要性,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总结工作经验加大推广力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分析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措施,扭转市场主体净增长明显下降的态势。
二、多措并举,加快市场主体净增长速度
(一)推进商事登记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深入推进“双创双服”活动和“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商事登记改革工作,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助力,充分释放市场主体增长存量。
(二)加强宣传力度,激发大众创业热情。一是鼓励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执照。关注政策热点,加大电商办照指导规范力度,高度关注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强化监管,鼓励规范电商、微商等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执照,规范经营。二是鼓励引导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产业园区内符合办照条件、有办照意愿的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根据需要集中办理、或提供上门办照服务。三是加大惠民利民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鼓励引导返乡民工、复转军人、应往届大学毕业生等群体创办市场主体,落实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三)做好市场主体帮扶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组织力量深入市场主体当中,开展“走千企、帮万家”活动,了解市场主体发展存在的困难、问题,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准入、准营难点、堵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准入效率。
(四)因地制宜,精准发力。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区域特点,查找本地区优势产业(行业),发展带动力强的龙头产业和农家游、生态游等特色产业,打造市场主体增长亮点。
三、自查督查相结合,确保完成市场主体培育目标
(一)全面自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单位市场主体培育方案,认真进行回头看,一查责任是否明确,二查目标是否有效分解,三查方案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四查市场主体办照是否高效便捷。对查找出问题立行整改,做到分工准确,责任到人,要科学合理制定后几个月培育发展进度表。
(二)加强督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通报频次,根据目标完成率全市横向排名;并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加大督导力度,促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考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对各县(市、区)按照年初工作目标任务,牵头做好考核。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先进典型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目标完成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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