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发改委立项用途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甲级资质,专业:农业_轻工_机械_建材_建筑_电子_纺织_化工_医药
老木一支笔 可行性研究分析/申请报告着名品牌
首 页 | 机构介绍 | 专家团队 | 政策研究 | 工程咨询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 | 项目评估报告 | 商业计划书 | 行业研究 | 业 绩
农业| 林业| 轻工| 食品| 机械 | 能源 | 化工 | 医药 | 电子 | 纺织 | 汽车 | 钢铁 | 冶金 | 建筑 | 建材 | 市政 |环境 |旅游 |物流 |服务
16年来,为何全国30多个省市区上千家企业,委托我们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因为我们:有实力,品牌硬,讲信誉!因为我们:创建的历史长,全国的分部多,做过的案例多!
因为我们:资质高,专业多,业务广!因为我们:权威性高!通过率高!成功率高!更超值划算!
老木一支笔,顶级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具有发改委颁布的甲级工程咨询资质证书.
专业:农业,轻工,食品,机械,建筑,建材,医药,化工,冶金,旅游,电子,纺织,能源,市政,人防,节能,综合等.
已累计完成全国30多个省市区上千家企业项目,协助企业成功获得征地立项,政策扶持,财政资金,融资合作.
我们已经完成的可行性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涉及行业如下:
房地产开发:住宅-写字楼-商业地产-工业地产-产业园区 旅游开发:度假村-生态旅游-酒店-娱乐休闲-观光
工业制造:轻工-冶金-钢铁-机械-设备-电子-服装-纺织-建材-汽车 食品饮料:食品-酒类-保健品-果蔬饮料
农业产业化:种植-种子-饲料-蔬菜-食用菌-农机-粮油-经济林-花卉-苗木-果品-畜牧加工-饲养-水产-养殖
化工医药:橡胶-塑料-轮胎-石化-润滑油-化肥农药-生物工程-医药-中草药-新药制药-保健-医疗器械-医院
能源开发:煤炭-电力-水电-火电-风电-太阳能-沼气-生物柴油-电池 基础设施:市政-园林-交通-水务-环保
科技&专利:IT技术-网络产品-高科技术-专利实施 贸易&服务:商业-外贸-教育-学校-金融-文化-体育-传媒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 --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老木一支笔 浏览量:1802 关键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系统 进入:http://www.baogao365.com
立足山东,联动安徽、山西、青海、新疆,服务全国!
已累计为全国30多个省市区,上千家企业及投资创业者,
协助成功获得了立项、征地、上市、资金、投资、融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设计、系统施工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和使用维护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94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3 术语和定义
GB 17945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系统Central controlled fire emergency evacuate indicating system
应急照明控制器能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息或联动控制信号,控制并显示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工作状态(或指示方向),为人员疏散进行指示的系统,包括集中电源型系统和自带电源型系统。
3.2 
疏散路线evacuation route
由指示方向接续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引导、通往安全出口的疏散行动路径或走道。
4 系统设计
4.1 一般要求
4.1.1 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并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
4.1.2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使用人员特点、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确保标志设置的完整、准确。
4.1.3 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标志应符合GB 17945相关要求。
4.1.4 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应采用安全电压。
4.1.5 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4.1.6 系统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应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4.1.7 应急供电回路中严禁接入系统以外的插座及其它负载。
4.1.8 指示疏散方向和安全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常态指示时应采用常亮的工作方式。
4.1.9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沿火灾发生时人员逃生的最佳路线设置。当设置在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时,应沿疏散路线保持人员视觉的连续性。
4.1.10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与其相连的所有灯具的工作状态,显示应急启动时间。
4.1.11 具有可变指示方向功能的系统宜具有疏散路线图形化显示功能。
4.1.12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系统应能接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强制点亮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
4.1.13 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强制点亮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手动控制装置。
4.1.14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疏散指示不应采用电力载波技术的系统。
4.1.15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将相应信息按照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应急照明控制器。
4.2 系统设置
4.2.1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或联动控制信号,并控制相应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4.2.2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应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内的配电箱和相应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及其它附件实现工作状态转换。
4.2.3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应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内应急集中电源、应急分配电装置和相应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及其它附件实现工作状态转换。
4.2.4 系统内仅有一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时,控制器应设置于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场所;系统内有多台时,主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其他控制器可设置在配电间等场所。
4.2.5 当系统需要根据火灾报警信号联动熄灭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时,应仅在接收到安全出口处设置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时,系统才能联动熄灭指示该出口和指向该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4.2.6 系统疏散路线指示应与建筑的疏散预案协调一致。
4.2.7 袋形走道内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指示的疏散方向不应可变。
4.3 应急指示要求
4.3.1 疏散路线的应急指示应遵循安全、快速、有序的疏散原则。
4.3.2 火灾发生后,本防火分区内所有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宜采用闪亮(或顺序闪亮)的工作方式进行应急指示。
4.3.3 当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指示方向或工作状态可通过火灾报警信息联动改变时,联动控制关系应满足下列要求:
a) 从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到火灾探测器首警信号到系统完成疏散路线应急指示的时间不应大于30s;
b) 首警防火分区内,当首警探测区域位于或邻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时,相关疏散路线的疏散方向指示应远离火灾方向、避免疏散行动受烟气蔓延过程影响;
c) 当首警探测区域位于首层未直通室外疏散楼梯间出口且该疏散楼梯间无其他安全出口时,各楼层相关疏散路线不应通往该疏散楼梯间;
d) 着火防火分区内,后续火灾报警不应改变已完成的疏散路线应急指示;
e) 所有相邻防火分区的相关疏散路线不应指向通往首警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该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应熄灭;
f) 除通往相邻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外,系统不宜根据火灾报警信息联动熄灭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
g)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不应改变着火防火分区内疏散路线;
h) 具有语音提示功能的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其应急语音提示应与该安全出口火灾时的安全状态保持一致。
5 系统施工
5.1 配电线路
5.1.1 系统的配电支线应采用铜芯导线,控制线路应采用多股铜芯导线。
5.1.2 系统的控制线路和设备分支线路及敷设方式和管路防护,应满足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求。
5.1.3 地面安装或潮湿场所安装时,灯接线处应有防腐蚀和防潮处理。
5.1.4 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或线槽的同槽孔内。
5.2 灯具的安装通用要求
5.2.1 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5.2.2 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设置,不应影响正常通行。
5.2.3 不得在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周围存放有容易混同以及遮挡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
5.2.4 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方便现场人工操作。
5.3 安全出口灯具的安装
5.3.1 下列部位应设表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a) 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
b) 各楼层通向疏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口;
c) 室内最远点至房间疏散门距离超过15m的房间门。
5.3.2 表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设置在出口门的内侧,其标志面应朝向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
b) 应设置在出口门的上方居中位置,底边离门框距离不大于200mm;
c) 宜设置在顶棚0.5m以下;
d) 顶棚高度低于2m时,应设置在门的两侧,但不能被门遮挡,侧边离门框距离不大于200mm;
e) 当安全出口在疏散走道侧边时,应在安全出口标志平面垂直疏散走道的顶部设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f) 在大空间场所的安全出口处宜吊装在出口门的上方居中位置。
5.4 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安装
5.4.1 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a) 疏散走道拐弯处;
b) 地下室疏散楼梯间;
c) 超过20m的直行走道、超过10m的袋形走道;
d) 人防工程;
e) 避难间、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5.4.2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设置在疏散走道的顶部时,两个标志灯具间距离不应大于20m,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2.2m~2.5m;
b) 设置在疏散走道的侧面墙上时,设置高度宜底边距地1m以下,标志灯具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灯具突出墙面部分的尺寸不宜超过20mm,且表面平滑;
c)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地面设置时,灯具表面高于地面距离不应大于3mm,灯具边缘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1mm,标志灯具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m;
d)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牌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被遮挡的位置,不应设置在门、窗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5.4.3 商场、营业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灯具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疏散路线的上方设置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疏散方向应指向固定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具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
b) 室内高度为3.5m~4.5m的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中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设置间距不应大于60m;
c) 高度超过4.5m的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大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设置间距不应大于60m;
d) 设置的中、大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底边距地面高度宜大于3m。
5.5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设置
5.5.1 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m~1.5m,靠近门或侧墙安装时应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门的正常开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坪0.1m~0.2m。
5.5.2 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5.5.3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5.5.4 应急照明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5.5.5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应有明显标志。
5.5.6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线路应单独穿管。
5.6 其他设备的设置
5.6.1 系统集中电源的电池组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低压配电室、防火分区内的配电间或竖井内。
5.6.2 应急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宜设置于值班室、设备机房、电气管道井或配电间内。
6 系统调试
6.1 一般规定
6.1.1 系统的调试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6.1.2 调试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6.1.3 调试单位在调试前应编制调试程序,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6.1.4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6.2 调试准备
6.2.1 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应按设计要求查验。
6.2.2 系统的线路经绝缘和接地测试合格,并查验施工过程中隐蔽项目验收记录等文件。
6.2.3 对系统中的灯具、灯具专用应急电源盒、集中电源、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等设备应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6.3 灯具的调试
6.3.1 检查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安装位置和标志信息上的箭头指示方向是否与实际疏散方向相符。
6.3.2 在黑暗条件下,使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的最低水平照度,该照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6.3.3 操作试验按钮或其他试验装置,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6.3.4 断开连续充电24h的消防应急灯具电源,使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灯具主电指示灯应处于非点亮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6.3.5 使顺序闪亮形成导向光流的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其光流导向应与设计的疏散方向相同。
6.3.6 逐个切断各区域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分配电装置,该配电箱或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应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6.3.7 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输入联动控制信号,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应在5s内转入与联动控制信号相对应的工作状态,并应发出联动反馈信号。
6.3.8 设计有手动控制功能的系统,操作手动控制机构,使系统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相应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6.4 集中电源的调试
6.4.1 分别在主电工作和应急工作状态下,观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主电电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主电显示、充电显示灯是否与生产企业的说明书相符。
6.4.2 操作手动应急转换控制机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该电源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均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6.4.3 断开主电电源,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该电源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均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6.5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调试
6.5.1 操作控制功能,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任何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从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应有相应的状态指示和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的时间。
6.5.2 断开任一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与应急照明控制器间连线,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显示故障部位。故障存在期间,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与此故障无关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6.5.3 断开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使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备电工作,应急照明控制器在备电工作时各种控制功能应不受影响,备电工作时间不小于应急照明持续时间的3倍,且不小于2h。
6.6 系统功能调试
6.6.1 模拟消防联动控制信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控制相关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6.6.2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系统内所有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其它附件的工作状态。
6.6.3 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使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相关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7 系统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7.1.2 系统应经调试合格且经运行15天以上无异常问题后,方可进行。
7.1.3 验收抽取样品的数量应按照实际数量的20%抽取,且不应少于5台,当设备数量不足5台时,按实际数量抽取。
7.2 验收
7.2.1 标志灯具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标志灯具的颜色、标志信息应符国家标准GB 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要求,指示方向应与设计方向一致;
b) 使用的电池应与国家有关市场准入制度中的有效证明文件相符;
c) 状态指示灯应正常;
d) 连续3次操作试验机构,标志灯具应能完成自动转换;
e) 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其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7.2.2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安装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b) 设备的供电应符合设计要求;
c) 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其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d) 输出线路、分配电装置、输出电源负载应与设计相符,且不应连接与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无关的负载或插座;
e)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显示主电电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
f)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能以手动、自动两种方式转入应急状态,且应设只有专业人员可操作的强制应急启动按钮;
g)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每个输出支路均应单独保护,且任一支路故障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正常工作。
7.2.3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安装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b)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并显示应急启动时间;
c) 应急照明控制器在与其相连的消防应急灯具之间的连接线开路、短路(短路时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除外)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指示故障部位。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声故障信号应能再启动。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
d)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防止非专业人员操作;
e)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有主、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指示,并能实现主、备用电源的自动转换;
f)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工作状态(主电、充电、故障状态,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且在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之间连接线开路或短路时,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g)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对本机及面板上的所有指示灯、显示器、音响器件进行功能检查;
h)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以手动、自动两种方式使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且应设强制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的按钮;
i) 当某一支路的消防应急灯具与应急照明控制器连接线开路、短路或接地时,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消防应急灯具和应急电源的工作;
j) 选择3处~5处,模拟现场发生火灾,系统应能实现控制相应的灯具工作。
8 系统使用维护管理
8.1 应保持系统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8.2 应结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按照月、季等间隔,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功能。
8.3 应定期使系统进行自放电,更换应急放电时间小于30min(超高层小于60min)的电池。
我们的承诺:
16年品牌,更保证信誉;
顶级才智,更专业规范;
专家对话,更直接及时;
相比价格,更超值划算;
上千案例,更贴近实用!
[首 页] [返回] [留言板] [打印]
最新公告
· 中央空调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可行.
· 防坠落安全绳带建设项目可行性.
· 新型保护装饰膜纳米水基釉生产.
· 粮库高大平房仓工程项目可行性.
· 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技改.
· 昆虫生态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关于我们
老木一支笔,顶级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单位!具有发改委颁布的甲级工程咨询资质证书,专业:农业,轻工,食品,机械,建筑,建材,医药,化工,冶金,旅游,电子,纺织,能源,节能,市政,人防,综合经济等,资质高,专业多,通过率高!
独家优势
可信可靠:16年品牌不变,更保证信誉
一流专家:顶级才智锤炼,更专业规范
业务拓展:一站式全服务,更全面广泛
服务到位:专家在线对话,更直接及时
收费合理:相比价格合理,更超值划算
成功率高:上千案例积累,更贴近实用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可行性报告
· 可行性分析报告
· 可研报告
· 可行性论证报告
· 项目可行性报告
项目建议书
· 项目建议书
· 工程项目建议书
· 投资项目建议书
· 房地产项目建议书
· 农业项目建议书
· 医院项目建议书
项目申请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
· 发改委立项报告
· 用地申请报告
· 立项申请报告
· 项目申请书
· 立项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 资金申请报告
· 财政资金申请报告
·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 融资报告
· 企业融资计划
商业计划书
· 商业计划书
· 融资计划书
· 投资计划书
· 项目计划书
· 创业计划书
风险评估报告
·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 投资风险评估报告
· 项目数据分析报告
· 投融资综合分析报告
· 项目稳定回报论证报告
项目评估报告
· 项目评估报告
· 投资分析报告
· 项目论证报告
· 项目分析报告
· 项目投资报告
环境评价报告
· 环境评价报告
· 环评报告书
· 环评报告表
节能评估报告
· 节能评估报告
· 节能评估报告表
· 节能评估报告书
新闻中心 | 专家专栏 | 行业专栏 | 资讯专栏 | 投资政策 | 产业政策 | 各地政策 | 山东政策 | 技术标准 | 销售中心 | 联系我们 | 收费问答 | 在线留言
版权所有:济南麦肯锦鸿管理咨询中心 · 国内着名品牌,16年诚信不变,专业品质锤炼,值得信赖托付!
总部接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三箭吉祥苑C座1-1104 网址:http://www.laomu8.com
山东总部:0531-88931929 15069190968 邮箱:laomu8@163.com QQ:353351933
旗下:可行性研究报告 商业计划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 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
Copyright@2006-2021 laomu8.com. 鲁ICP备09069317号-1 鲁公网安备37010202000599号
本站关键词:可行性报告,可研,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商业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