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6〕7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落实《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陇南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陇政办发〔2015〕86号)文件为重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知识产权对我市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创造条件构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体系,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陇南特色的知识产权强市之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战略引领。紧抓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等战略部署,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提高知识产权质量,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全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制约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障碍,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收益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创新、促进创新成果合理分享方面的关键作用,推动企业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
3.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配置。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着力构建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主要目标
按照“坚持改革创新、区域协调发展、夯实工作基础、坚持市场化导向、突出产业特色、支撑中心工作、加大保障力度”的工作思路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到2020年,在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进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县、强企;知识产权运营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争取达到全省中上水平,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充分显现。
二、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联席制度
建立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1.在重点产业规划、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研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2.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兴产业培育、重大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指导技术创新方向,促进知识产权产出,防范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六)建立知识产权评价制度
1.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的考核指标,完善知识产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市督考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企业考评模式。(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七)改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及社会组织管理
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收费标准,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让著作权人获得更多许可收益。(市文广新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八)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进一步完善专利资助政策。(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2.鼓励和引导企业完善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制度,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期权奖励、岗位分红、利润提成等方式,激发研发人员创造积极性。(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九)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
1.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面向产业发展,开展原始创新,支持高校院所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集成攻关,突破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2.探索将专利创造和运用纳入到高校、科研院所人才职称评定指标体系。推进知识产权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收益比重。高校、科研院所可自主支配知识产权成果及其转化收益,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活力。(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十)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影响力
1.鼓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市文广新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2.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大力推动医药、传统特色餐饮、工艺美术等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创建知名品牌。(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十一)探索建立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制
1.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收储、开发、组合、投资等服务,盘活知识产权资产,加快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2.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推动知识产权流动转化。(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十二)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
1.鼓励引入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以及知识产权专业评估团队,解决我市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交易流转、抵押融资、处置变现等问题,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创新主体融资难矛盾,实现“知本”向“资本”的转变。(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负责)
2.探索发展知识产权执行保险和侵权责任保险,支持担保机构提供相关担保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知识产权局、陇南银监分局、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负责)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
初步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和遗传资源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和基本检索工具向社会开放共享,提高信息利用便利度。(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实施知识产权保护
(十四)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
1.注重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编办、各县区政府负责)
2.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市商务局、市农牧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3.探索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和传统品牌及知名商标的保护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委托调解、沟通协调、诉调对接等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市法院、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十五)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1.以侵权案件高发地、专业市场、电商领域等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实施知识产权护航工程。(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2.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十六)初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
1.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信息纳入企业或个人征信系统。(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知识产权局、人行陇南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负责)
2.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法律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十七)探索研究新业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1.探索研究植物新品种、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和国防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市科技局、市农牧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负责)
2.建立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对创业企业商标行政指导力度,支持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牧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3.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落实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4.依法开展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广告、演艺、娱乐、设计等产业领域的著作权保护,鼓励传统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市文广新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认真研究重大问题,制定落实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保证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建立部门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更好地凝聚各部门的智慧和力量,合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十九)加大投入力度
1.制定激励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和举措,形成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政策合力和叠加效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2.市、县区两级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体系。各类科技研发资金要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十)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引进纳入全市人才计划,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迅速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力度。(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负责)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形成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于竞争、宽容失败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文化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养和知识产权认知度。加强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创新人物、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宣传,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浓厚氛围。(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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