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牢牢把握“公共服务类、产业类”项目的“进口、出口”关,进一步提高我市项目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有效解决项目布局不合理、质量不高、决策依据不足、信息不对称以及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构建“创新引领、技术先行,专业分析、统筹布局,资本、政府、产业互动融合,真诚合作、互利共赢”的项目建设思路,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牢抓住东北振兴的有利契机,以产业为载体、企业为主体、技术创新为关键以对外合作为动力、效能提升为保障,引导重大项目和资金向“五个一工程”聚焦,“咬住一个目标,全力推进五项任务,全力抓实十项重点任务及40项重点举措”。千方百计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100强企业投向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优先引进投资密度高、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财税贡献率高、劳动就业率高、单位产出能耗低、环境影响最合规的项目,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有效实现“动能”转换。突出重点领域,抓好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信息共享、精准对接。要全面掌握项目管理全流程数据资源,多层次、多角度挖掘和整理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有针对性洽谈项目、包装项目、引进项目,推动项目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积极引进、科学聚焦。要广泛与社会资本接触,了解掌握其技术优势、资本优势和人才优势,通过方案比选、专业评估论证,科学合理地聚焦重点项目。
——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建立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纵向和横向”的联动机制,做到密切配合,协力推进。同时,要突出市、县两级政府统筹布局的决策机制,规避“同质化”项目重复建设的风险。
——提高效率、坚持诚信。要严格掌控“谈、签、落”三个环节的工作节奏。既要全面把握产业定位、技术优势、投资实力、风险防控和合作方式等,也要突出合规性和合法性。同时,要充分体现“保姆式”的服务意识和“诚信政府”的工作理念。
二、整合资源、协同管理,创立信息共享的数据平台
(一)改善我市项目招商信息单一、管理松散、各自为政等不利的工作局面,全面整合各方面的信息资源,创立分工协作、互利互通、信息共享的管理通道。
(二)建立“朝阳市项目建设数据库”,形成完整、有效的数据链,数据之间相互关联,信息要全面、准确,并及时更新,实现区域之间、部门之间、系统之间信息交换和运用,进而生成我市重点项目。“朝阳市项目建设数据库”应由“人才资源库”“核心技术库”、“资本投资库”、“项目储备库”和“专业机构评估库”等5项子系统组成。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不断补充和完善相关系统。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专业机构评估库”建立和管理,与国内顶级的咨询机构开展合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才资源库”建立和管理,着力引进掌握核心技术的高端人才群体、拥有实践经验的管理团队以及人力资源,补齐我市人才不足的“短板”。市科技局负责“核心技术库”建立和管理,多方吸纳“专利技术”和“转让技术”,推动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让重新谋求产业布局的“专利技术”企业落地生根。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资本投资库”建立和管理,积极引入“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催生产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的形成、扶持成长型的企业成功上市、带动地方配套企业共同发展。市经合局负责“项目储备库”建立和管理,补充完善“公共服务项目”和“产业项目”,建立创业孵化型项目、高成长科技创新型项目、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项目以及带动区域大发展和快发展的重大项目等多层级和梯队式项目体系。由市发展改革委集成全部信息资源,组建“朝阳市项目建设数据库”,消除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有形或无形壁垒,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尴尬局面,构建“数字化”“信息化”全新的项目建设平台。
(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托我市形成的信息资源,多视角、分步骤地广泛接触,吸引投资主体参加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对于“公共服务类项目”实行“定向”招商,设定条件、明确要求;对于“产业类项目”实行“散点”招商,立足产业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和新发展理念。
三、依托信息、包装引进,形成精准推进的工作格局
(一)根据项目相关属性和区域产业定位,充分利用项目建设平台的丰富信息资源,从5个项目建设的系统中,着重挖掘、整理出项目所需的必要信息,形成全流程的项目方案。
(二)涉及公共服务类的项目,方案主要包括:项目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建设规模、投资控制、规划条件、土地利用、环境评价和合作方式等限定要素。方案要突出项目的个性化特征、内容详实、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具体。同时,积极与具备资金实力、质量保证、工期限定和典型工程案例等能力的潜在社会资本进行有效对接,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修改和完善项目方案。
(三)涉及产业类的项目,方案主要包括:区域产业发展的区位优势、空间承载能力、资源条件、资本需求、人才引进等内容。同时,方案中明确投资主体应具备自主核心技术、掌握市场份额、拉动劳动就业、财税贡献较大等能力,特别是能够带来相关配套产业落地,形成全产业链发展的格局,增强核心竞争力,进而创立产业集群。
(四)要善于发现优质项目,积极寻求合资合作,形成差异化的项目方案。对于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广阔、区域牵动力强的重大项目,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形成项目方案,尽最大限度地满足投资主体的要求;对于技术积累已完成、市场预期充分的项目,要结合区域的资源优势,提供必要市场份额和协调配套产业;对于未来前景广阔、通过典型示范推广、能够形成全产业链的项目,要从规划、政策扶持等方面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
四、突出优势、专业分析,打造科学严谨的评价体系
(一)专业评估机构要广泛吸纳理论知识渊博、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组建专家队伍,借助“外脑”的优势,在宏观层面,对全域或区域产业进行定位、重大项目进行“会诊”,提供第三方的智力支持。
(二)公共服务类和产业类项目的投资主体,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形成项目的投资方案。方案中要突出项目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要体现投资主体的投资优势、技术优势和运营管理的优势。
(三)要结合社会资本主体的投资方案,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聘请国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在微观层面,从技术优势、资金实力、市场预期、合作方式等角度,进行专业评估审查,“专业的问题,务必由专业的机构来解决”,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供参考的依据。
五、上下联动、统筹全局,确立步调一致的决策机制
(一)建立系统地“纵向”和“横向”联动协同机制。“纵向”协调机制由市直部门协调各县(市)区“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实现相关项目管理的协同;“横向”协调机制是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汇总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实现区域和全域项目的总协同。
(二)涉及区域内部的重点项目,由各县(市)区政府自行落实,并向市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涉及我市全域的重大项目布局,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布局。
(三)对公共服务类项目,根据项目的属性、投资主体的投资方案和第三方咨询机构的评估审查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初步工作建议,提交市政府或县级政府集体研究决策,将投资主体控制在2—4家。
(四)对产业类项目,根据区域产业定位、规划条件、土地利用、环境影响、投资主体的投资方案和第三方咨询机构的评估审查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初步工作建议,提交市政府或县级政府集体研究决策,并经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核后,与投资主体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六、严格程序、把握关键,加强前期工作的规范管理
(一)对于公共服务类项目,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同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同步落实工程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和维稳,工程规划许可、工程建设用地许可。特别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目前期工作务必做到边界条件清晰。
(二)对于产业类项目,市、县审批局和园(景)区管委会严格核准和备案项目的规范管理,同步落实工程规划条件、土地出让、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和维稳,工程规划许可、工程建设用地许可,为产权办理、投资入统和融资信贷等问题的化解,铺平“绿色”通道。
(三)全部项目务必纳入省在线监管平台审批,并获取24位项目终身编码。同时,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时将项目录入省重点项目库和国家三年项目滚动库,其中,我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要同步列入市级和省级PPP项目储备库。
(四)市、县两级财政要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特别是优先保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也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与社会资本达成共识,先行由社会资本协助开展目前期工作,并垫付相关费用,待社会资本中标、且成立SPV公司后,由SPV公司将前期工作经费返还社会资本。
(五)牢牢把握招标投标的关键环节,委托有实践经验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依法合规地开展招投标代理工作。对公共服务类的项目,特别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一定要严格管控,并根据投资主体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等5种类别,选择最为恰当的方式,突出潜在社会资本资金实力强、工程质量高、运营经验丰富的特点,提出招标公告和评标细则,公平公正、综合考评、择优确定PPP项目的投资主体。
七、效率优先、诚信至上,构建国内最优的营商环境
(一)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分管副市长为市属项目的主要责任人、相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分管副县(市)区长为县属项目主要责任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同时,根据项目的属性,描绘出“路线图”、形成好工作方案、设定出完成时限,积极主动推进项目建设。
(二)针对已明确的具体项目,要全部纳入年度要素保障的范围,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个项目、逐项问题认真研究,确保每年3月底前化解全部存在的实际问题、完成规定的前期工作。特别是对潜在的风险要提前作出预判,并形成有针对性地解决方案。
(三)结合区域发展的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立全流程“保姆式”的服务体系,制定出项目建设的“负面清单”、明确具体的办事流程或指南、合理确定各项收费的范围和金额等,提供给投资主体。并按照项目的需求,各地、各部门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全程跟踪项目,提供最便捷、最高效的服务,帮助办理项目所需全部手续。
(四)在真诚合作、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向投资主体提供各项灵活的优惠扶持政策,认真履行与投资主体签订合法合规的框架协议或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不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约定,不得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对造成政府严重失信违约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要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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