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创双服”活动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加快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重大战略部署,建设一批特色突出、绩效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双创示范基地,增强创业创新载体的辅导、孵化和服务功能,培育一批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创业创新主体,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促进经济转型、培育壮大新动能为目标,以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区域、优势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为载体,充分调动各县(市、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创业创新环境生态,推动“双创双服”活动实施意见落地,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和“双创”政策先行先试,发挥双创示范基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构建开放的协同创新网络和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为构建“4+4”现代产业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目标
围绕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和服务链,推动“双创”组织创新和模式创新,到2020年,力争建成10个以上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引领作用强、市场活力足的“双创”支撑平台,突破一批阻碍“双创”发展的政策障碍,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组织形式和发展阶段的新模式、新经验,推动创新型企业成长壮大,带动高质量就业,为“4+4”产业发展提供新引擎。
三、建设任务
按照建设主体不同特点,市“双创”示范基地分为区域、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三类:
(一)区域“双创”示范基地
1、建设目标
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主体,以各类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为载体,在创业创新资源集聚区域,集聚资本、人才、技术、政策等优势资源,探索区域性的创业创新扶持政策体系,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引领区。
2、重点任务
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搭建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支撑服务平台,构建适应新经济发展需求的市场环境、行政和服务环境;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或天使投资基金,探索投贷联动改革,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成长搭建便捷、高效、低成本投融资服务;积极推进协同创新,主动吸引承接京津科技资源落地开展成果转化或创业发展,建立完善专业化、网络化“双创”信息平台和服务体系。
强化政策落实。深入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流动、协同创新等鼓励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加大本地政府支持力度,制定完善促进新动能发展的政策举措。
提升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本区域重点建设项目中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达到60%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的比重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到2020年,区域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的比重达到25%以上。
(二)高校及科研院所“双创”示范基地
1、建设目标
以省会高校和科研院所为载体,深化教育、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激励制度,充分挖掘人力和技术资源,把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形成具有石家庄特色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双创”制度体系和经验。
2、重点任务
完善人才培养和流动制。建立和实施符合“双创”要求的大学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培育新动能发展需求,积极推进创业创新科研教育改革,推进创业创新教育和培训的制度化、体系化。落实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大力吸引国内外高水平创业创新人才。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深入落实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改革措施,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促进创业创新资源和科研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
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构建“学校-社会-政府-企业”四位一体的全要素参与、全方位支撑的“双创”服务体系。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技术交流、通用技术合作研发等平台。
营造“双创”环境。开展教学模式、学业评价改革,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分析与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建设学术型、创新创业型社团组织。
持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围绕提升原始创新和应用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1个以上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1个以上较高水平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个以上科技人员、大学生创新创业专业化场所。
(三)企业“双创”示范基地
1、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领军企业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优势企业支撑作用,引导企业转型发展与“双创”相结合,大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形成大中小型企业融通发展、协同实施“双创”的制度体系和经验。
2、重点任务
建立创新型企业管理体系。按照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制定企业创新创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建立适应创新发展的企业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创新体系。按照有关规定,积极试行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企业职工创新、创造活力,发挥自身特长开展技术创新、自主创业、企业内部再创业,提升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和服务平台,探索服务于产业和区域发展的新模式,利用互联网手段,向社会开放供应链,提供财务、市场、融资、技术、管理等服务,促进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完善投融资机制。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建立面向员工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创业创新投资平台,整合企业内外部资金资源,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为创业项目和团队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支持。
建设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围绕企业产业链和技术发展方向,集聚各类创新创业资源,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建设1家以上国家级、省级研发创新平台,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协同相关部门、有关县(市、区)共同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对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工作机构,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上下协调联动,集聚要素资源支持帮扶,探索各具特色、引领带动本地“双创”健康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
(二)加大宣传组织工作力度。各级媒体持续加大宣传创业创新政策和典型事例,在全社会营造创业创新浓厚氛围。加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创业创新组织服务工作,为广大科研人员及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辅导,在人才流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三)加大投融资支持引导。发挥各类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等作用,引导撬动社会资金、民间资本为示范基地发展提供资金和融资服务。“双创”基地承建主体要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建立持续投入机制,为基地建设和运营提供资金保障。
(四)强化绩效评估。对市“双创”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建设绩效评估,总结分析“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成效,对特色明显、成效突出、示范带动性强的示范基地,积极宣传推广其经验做法,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工作进展慢、绩效不佳的示范基地,将责成其限期整改,整改仍未改善的将取消其市“双创”示范基地称号。
五、组织实施
(一)工作组织。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双创”示范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适时发布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重点、申报要求,按照《石家庄市“双创”示范基地评价标准要点》(附后),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各县(市、区)(园区)推荐的示范基地建设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综合筛选确定“双创”示范基地名单,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
各县(市、区)(园区)发展改革委部门负责本地、本部门示范基地建设的工作指导,促其抓紧落实工作方案和各项建设任务,及时梳理总结代表性做法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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