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招商引资“十项计划(十个渠道)”,切实增强招商实效,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四个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四个城市”建设,拓宽招商渠道,创新招商方式,深入实施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并购重组、产业链垂直整合、定向招商、专业园区招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回乡创业、资本市场开拓、利用外资领域拓展、专业招商“十项计划(十个渠道)”,分别组织特色主题活动,努力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一大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一大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二、责任落实
(一)增资扩股计划。全面梳理现有境外投资企业, 落实外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确定专人定向联系服务,主动拜访外企总部,及时掌握其发展意向和需求,制定相应合作方案,实现以外引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股权转让并购重组计划。分析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优质股权和资源,建立专业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法律、财务、资产重组等全方位服务,形成精准合作方案,主动对接资金、技术、市场、品牌和网络平台,推动企业股权转让并购重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三)产业链垂直整合计划。围绕现代农业、高端化工、汽车制造、现代物流、文化旅游5个传统优势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现代金融5个新兴产业,梳理各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关键环节、招引目标,编制产业链招商地图,有针对性的开展产业链招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及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分别负责相关产业)
(四)定向招商计划。境内,重点围绕京津、长三角、珠三角和中西部发达城市组织开展精准招商。境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分别对接美国,市经信委对接德国,市科技局对接以色列,市外侨办对接日本,市商务局对接韩国,市台办对接台湾,市合作发展促进局对接香港,分工负责开展定向招商。每个重点区域每年都要组织一次集中招商活动,全面联系对接世界500强、行业领军企业和“小精专特”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负责统筹组织境外招商,市合作发展促进局负责统筹组织境内招商)
(五)专业园区招商融资计划。重点打造100个高端特色产业园区,结合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统一规划、统筹布局,进一步明晰各产业园区的定位,提升园区承载能力,配套相关政策,集聚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计划。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PPP融资提升重大专项计划,紧抓规范实施这条主线,加强项目统筹谋划,建立项目开发目录,完善项目落地体系,搭建项目融资平台,多措并举助推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七)回乡创业计划。立足潍坊人文资源优势,搭建沟通交流、合作发展平台,每两年举办一次潍坊发展大会,组建潍坊商会联盟,建立常态化对接交流机制,吸引潍坊籍各界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回乡创办或领办项目,支持潍坊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八)资本市场开拓计划。推进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培植上市公司挂牌资源,搭建上市挂牌企业问题会商解决平台,在企业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及资本市场融资规模方面实现新突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九)利用外资领域拓展计划。及时跟进对接外商投资新领域和新热点,研究国家、省出台的激励政策,搭建境内外利用外资平台,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加大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金融、文化、教育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的招引力度,进一步拓展利用外资领域,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和质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专业招商计划。创新招商体制机制,组建专业化招商队伍,建立以招商业绩为核心的用人及考核奖惩机制。落实“招商合伙人”制度,大力开展委托招商。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激发投资者、合作者和引荐人的招商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合作发展促进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招商委统筹协调“十项计划”的组织实施,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召集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带头招商引资、拜访客户、洽谈项目;明确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抽调得力人员负责招引工作。
(二)提升工作实效。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四个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方案,突出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重点活动和推进措施,加大力度抓好工作落实。每项计划要参照回乡创业计划举办潍坊发展大会的做法,谋划一项引领全局、支撑计划的特色主题活动或专项行动,推动各项计划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项目。充分发挥重点招商项目对“十项计划”的引领支撑作用,围绕每项计划招引一批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大项目、好项目、新项目。积极创新招商模式,开展各种形式的对接洽谈活动,全面优化项目推进服务,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项目签约落地。要建立起每个专项计划的招商项目库,逐项目建立台账,强化服务跟踪落实,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四)加强调度考核。对“十项计划”的实施情况,实行季调度制度,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各牵头部门将工作情况报市招商办。完善招商引资考核体系,将“十项计划(十个渠道)”实施情况纳入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切实提高招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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