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农民出行条件,确保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全市行政村按照“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全部实施通户道路硬化。利用2019-2020年两年时间,完成608个行政村、全长1316.5公里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计划总投资6.65亿元。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科学制定村庄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明确常年无人居住户认定标准。
二、进度安排
(一)2019年12月底前,各县区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区行政村通户道路硬化率100%;完成剩余10%的行政村通户道路硬化任务。
(二)2020年6月底前,建设项目开工率达到70%以上,累计完成60%的行政村建设任务。
(三)2020年11月底前,全市行政村全部实施通户道路硬化。
(四)2020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验收工作,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
三、组织原则
(一)坚持统筹谋划。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结合当前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统筹规划、依规建设,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应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与撤村并居、村庄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生态风貌保护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对近期拟实施绿化、路灯、排水以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村庄,应与通户道路硬化统筹考虑安排。
(二)坚持因地制宜。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建设标准应根据各村规模、群众意愿和发展需求等因素科学确定。既要有一定超前意识,又要综合考虑现实情况,结合地域特点和村庄实际,合理选取村庄道路硬化形式和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符合群众实际需求为底线标准,以行政村为单位,扎实推进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建设。
(三)坚持科学组织。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对村内道路状况进行调查统计,掌握通户道路工程量,实行一村一册,逐村建立工作台账。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政策措施、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和验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村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建成群众满意工程。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东营市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抓总作用,具体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调度,及时汇总、通报工程建设有关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把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抓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全市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落实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支出责任;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县区在编制村庄规划时突出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的有关内容,指导农村通户道路绿化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指导监督与通户道路硬化紧密相关的砂石料厂和拌合设备场站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统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其职责范围内的农村基础设施的衔接实施;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其他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落实资金保障。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由涉农资金统筹解决,其余资金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配套。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充分调动受益村群众的积极性,通过采取“一事一议”、自愿筹资筹劳等方式参与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建设。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捐物,鼓励驻村帮包干部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给予支持。
(四)强化督导调度。要利用定期督导巡查、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实施进度、资金落实、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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