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全市畜牧业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区域布局、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培育形成一批龙头企业和全产业链示范区。全市肉蛋奶年产量由40万吨提高到48万吨,培育形成生猪、家禽、饲料3个过百亿级畜牧产业集群,豆粕等单一饲料产量、黄羽肉鸡育种、蛋鸡育成等方面力争达到全省第一,培育年销售收入过十亿元畜牧龙头企业10家,全市畜牧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到2025年,全市畜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450亿元。
二、提升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一)壮大优势产业。促进生猪、肉禽、蛋禽等传统优势产业由总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引导适度规模饲养,稳定生猪生产,2022年,全市年出栏过万头生猪养殖企业达到5家;推进黄羽肉鸡育繁推一体化等项目建设,到2022年,全市年饲养量过百万、千万家禽养殖企业分别达30家、3家,肉禽年出栏量由1.01亿只增加到1.5亿只,全市禽蛋产量由10万吨增加到15万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各区县政府、管委)
(二)发展高效特色产业。促进奶业、肉牛、肉羊、蜂业、兔业、鸽业等特色畜牧产业发展。支持岚山区建设万头奶牛养殖大县,将我市打造成鲁东南优质奶源生产基地;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方式带动蜜蜂、肉兔、蛋鸽产业发展;引导扩大牛羊养殖规模,优化肉类供给结构。大力培育“五莲黑猪”“嗡嗡乐”蜂蜜、“百慧”乳品、“父子源”鸡蛋、“康力”鸽蛋、“恒武”兔肉等特色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各区县政府、管委)
(三)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强化养殖企业工业思维,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管理智能化等为主要内容,推进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提高设施装备、规范防疫和科学饲喂水平。推行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分级认定,对一级二级的养殖企业在政策扶持上给予倾斜;开展市级标准化示范场创建,鼓励三级四级养殖场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加强对五级及以下场(户)监管,引导转型升级或转产。到2022年,全市四级以上养殖场达到300家。培育推广智能化养殖典型,促进畜牧业智能化技术与物联网应用结合,打造智慧养殖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各区县政府、管委)
三、提升产业化水平
(四)加快畜牧业三产融合。统筹畜禽养殖与上游饲料、兽药、种畜禽和下游畜产品加工、物流、服务等环节结合,以畜禽养殖为中心,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特色畜产品开发等第二产业,推进畜牧观光旅游、休闲体验、科普教育等第三产业,促进三产融合发展。以引进发展大型养殖、加工项目为抓手,推进屠宰加工、饲料行业转型升级。鼓励现有龙头企业更新改造、延伸链条。到2022年,全市生猪屠宰能力达到200万头,肉禽屠宰能力达到3亿只,打造生猪、家禽2个百亿级产业;壮大豆粕饲料加工企业集群,打造百亿级饲料产业,到2022年,创建国家级饲料质量管理规范企业2个,豆粕年加工量达400万吨;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将我市养蜂平台车、无害化运输车、青贮打包车等畜牧装备打造成全国、全省知名装备;积极推进畜牧业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深化蜂文化、鸡文化、孔雀文化等畜牧业特色文旅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各区县政府、管委)
(五)打造产业发展平台。各区县政府、管委要科学制定畜牧业总体发展规划,调整优化养殖布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合理安排新增畜牧业用地,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设立畜牧产业发展园区,优先用于发展畜牧加工业等二三产业,打造专业园区平台。打造投融资平台,支持国有企业成立投融资公司,发展畜牧产业。鼓励我市高等院校设立畜牧兽医类专业,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打造人才平台;建立行业领军人才制度,以高端人才集聚引领带动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各区县政府、管委)
四、提升科技化水平
(六)强化畜禽育种开发。提高育种企业的研发、育种和推广能力,建设山东省优质鸡品种资源活体基因库;加快一级、二级种猪场建设,形成年出栏15万头原种、父母代种猪产业规模;加快肉种鸡场建设,形成100万套种鸡产业规模;加大“五莲黑猪”“日照麻鸡”等地方品种保护开发。到2022年,培育家禽新品种(配套系)2个,年推广父母代种鸡由200万套提高到700万套以上,年提供种蛋由5000万枚提高到2亿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各区县政府、管委)
(七)提高畜牧业科技创新水平。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机制,充分发挥“畜牧专家顾问团”的作用,开展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在畜禽品种改良、智能养殖设备、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研发等方面形成一批专利,在生产管理、技术推广应用方面创新形成一批先进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在蛋鸡育成、液体维生素等方面打造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畜牧业战略,推动畜牧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加快智慧畜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畜牧业数据采集、分析、共享、服务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各区县政府、管委)
(八)推广应用环保新技术。加快生物技术、畜禽废弃物资源化技术、装备技术等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发酵床养殖、林下养殖、农牧循环、种养一体化等新型清洁养殖和生态养殖,大力推广“12321”模式、益生菌喷洒降解等多种生态环保新工艺、新技术。整县制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好莒县和五莲县国家级、岚山区省级畜牧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建设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构建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格局。力争2022年底,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各区县政府、管委)
五、提升组织保障能力
(九)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管委要把畜牧业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举措摆上重要日程,制定规划,完善政策,增加投入,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市级建立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菜篮子”负责制落实到位。农业农村(畜牧)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环境;财政部门要加大市、县财政扶持力度,落实好省以上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发展资金,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信用担保、政策性保险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畜牧产业;发改部门要将畜牧业重点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优先安排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将养殖用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用地政策;行政审批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涉牧审批服务;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畜牧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机构队伍建设,配齐与职责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努力形成全社会认识、理解和支持畜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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