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8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东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34号)精神,抢抓5G发展机遇,为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提供支撑,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网络建设
到2020年年底,争取开通5G基站1600座,实现主城区、县(市、区)重点商业区、重点景区、京沪高铁沿线5G信号连续覆盖;到2021年年底,累计开通5G基站5200座,实现县(市、区)城区5G信号连续覆盖;到2022年年底,累计开通5G基站8800座,逐步覆盖重点乡镇(街道)驻地;到2023年年底,优化室内外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网络规模、用户规模、流量规模持续增加。
(二)融合应用
在工业互联网、智安化工园区、智慧农业、智慧物流、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应急、智慧生态、智慧金融、智慧电网等领域开展5G试点示范,到2023年,形成30项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产业培育
聚焦5G产业链,加大招引和培育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5G产品和解决方案,产业链条不断完善。到2023年,培育5G及相关产业骨干企业5家,产业规模达到50亿元,对数字经济赋能作用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5G网络建设
1. 编制5G站址规划。统筹通信企业5G基站建设需求,利用现有基站资源,深度共享社会塔(杆)资源,编制全市5G站址规划,并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相衔接。建立全市挂高资源信息库,制定资源管理开放使用方案,把通信基站塔(杆)资源,公共建筑物、居民小区、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等社会挂高资源及室内分布系统全部纳入信息库管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中国铁塔德州分公司)
2.推进社会资源共享。落实《关于统筹共享社会挂高资源与通信铁塔资源促进我省移动通信建设的通知》(鲁经信信推〔2018〕23号)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路灯杆、监控杆、道路指示牌等社会挂高资源;社会资源建设的塔(杆)资源按统一市场限价向通信企业开放。新建塔(杆)要按照智慧塔(杆)标准建设,现有存量塔(杆)要按照智慧塔(杆)标准分批进行改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不影响设施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免费开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非涉密公共建筑,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城市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等市政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费用;除配合建设增加的必要成本和管理费用外,公共场所资源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强制收取租金。对于正在运行的基站,有关权属单位要积极配合通信企业开展基站升级、改造,全面支持5G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中国铁塔德州分公司等)
3.加强5G网络覆盖。按照热点区域—主城区—县城重点区域的次序,推进中心城区、重点产业园区、重点旅游区、交通干线、重要交通枢纽及县城重点区域5G网络建设。优化5G基站建设审批流程,对需要独立占地的铁塔,及时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在新建项目中配建的,将5G基站等通信设施配套纳入工程项目立项、设计、验收等环节。把5G基站通信设施作为社会公共设施,能与绿化带、公园等公共设施合建的一律合建。落实《山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新建住宅与商业楼宇要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预留标准的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建设空间和用电容量,保障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审批服务局、中国铁塔德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德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德州分公司、中国电信德州分公司、山东广电网络德州分公司)
4.优化5G基站建设环境。落实《关于深入落实电价优惠和公共资源开放加快我省5G基站建设的通知》(鲁工信工联〔2020〕60号)要求,国网德州供电公司要与铁塔公司建立常态化直供电改造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新建5G基站实施电力直供,推进具备条件的转供电5G基站实施“一站一策”直供电改造,对不具备直供电改造条件的5G基站按照要求落实电价优惠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涉及5G用电的价格违法行为。建立5G通信设施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报装效率。推广电费集中结算服务,确保县级铁塔公司电费统一结算、统一告知、统一催缴。对存量高压接入的5G基站,纳入电力市场交易,直供低压5G基站根据省发用电计划放开工作安排适时纳入市场交易。因城乡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要改动、迁移通信设施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造成损毁的,应予以赔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国网德州供电公司、中国铁塔德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德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德州分公司、中国电信德州分公司、山东广电网络德州分公司)
(二)培育5G融合应用场景
1. 工业互联网。鼓励奥链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功能,加快腾讯(德州)工业云基地建设进度。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利用5G技术改造企业内外网,建设企业大脑,培育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移动德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德州分公司、中国电信德州分公司)
2. 智安化工园区。利用5G和大数据技术打造化工产业园安全生产综合数据管理平台。在乐陵化工园区、华鲁恒升化工园区等开展“中国智慧化工园区”“山东省智安化工园区”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智慧农业。加快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种植业、畜牧业等领域的应用,以陵城区、临邑县为重点,建设智慧农业大棚,形成“智慧农业走廊”;培育壮大禹城维多利亚有机牧场等一批“智慧牧场”。借助5G技术,促进墒情自动预报、自动灌溉、无人机农药喷洒等功能应用。探索农业物联网示范、农产品质量溯源、农业应急指挥、农机作业调度等现代农业示范应用,推进“智能+”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 智慧物流。鼓励盖世冠威物流园、平原济铁物流园等物流园区打造基于5G技术的智慧物流园区,结合物联网、人工智能、自动导航等技术开展自动化运输、智能仓储管理、智能分拣、物流追踪等应用,提升智慧物流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5. 智慧政务。探索“5G+智慧政务”新模式,加大“爱山东”App推广力度,打造政务服务“掌上办”服务,推进5G技术与政务办公深度融合。支持企业与个人利用5G终端开展高精度信息采样,实现“不见面”审批。在移动巡检、执法系统及视频报警平台建设中普及5G图传设备终端和警务终端。(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
6. 智慧医疗。推进5G技术在医学影像、数字手术室、卫生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支持德州市人民医院等开展“5G+智慧医疗”示范,发展远程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远程医疗、远程手术等应用。鼓励泰山体育、宝德龙等研发健康监测装备、康复训练设备。加强医保医疗行为在线监控,实现医保基金使用全过程智能监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医保局)
7.智慧教育。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教育机构采用5G、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远程互动教学、虚拟现实沉浸式教学、人工智能教学评测和校园智能化管理等试点创建,依托5G技术实现基于高清视讯的远程协同教育教学及在线资源共享,探索建设基于5G网络的教育实时监管与服务体系,提升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8. 智慧文旅。支持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基于5G的超高清视频直播业务,制作超高清电视节目。推动VR/AR内容处理走向云端,大力发展新一代VR产品,加强虚拟现实装备生产和内容制作。利用5G、VR等新技术开发文旅产品,推进精准营销和智能化管理。(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 智慧应急。充分利用5G技术,构建强大感知网络,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推动5G技术在应急指挥和日常应急管理中的应用,促进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10. 智慧生态。加快推动5G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构建涵盖空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物、生态遥感、地表变化等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形成资源高度共享、多级共用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和大数据分析体系,推动5G无人船、无人机在生态环境监测中的应用,提升巡检能力和灾害防治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11. 智慧金融。基于5G技术,实现金融服务个性化、定制化。构建智能金融信用评估机制与风险防范系统,实施金融风险智能监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
12. 智慧电网。利用5G技术加强电网安全隔离与安全接入,推动5G技术在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等环节广泛应用,保障能源电力安全,提升用户供电可靠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德州供电公司)
(三)加快5G产业创新发展
1. 5G核心产业。以有研半导体、威讯半导体、越海通信等公司为依托,加快推进半导体产业发展,围绕5G芯片模组、射频器件、基站、传输设备等上游生产制造环节及操作系统、云平台、系统集成等软件信息服务环节,加大产业招引力度,培育和发展一批5G产业骨干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5G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
2. 5G关联产业。发挥易华录鲁西北数据湖产业园带动作用,吸引生态伙伴落户德州;推动腾讯(德州)云基地加快建设进度,推动忽米网、京鲁数谷、中国电子大数据产业园等重点项目的引进落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孵化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产业创新产品和项目,汇聚产业要素,形成独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5G产业发展协同推进机制,统筹部署网络建设、应用试点、资源配置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全市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应用工程及试点项目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等)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统筹有关专项资金,支持5G产业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5G创新活动。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加强专业人才建设。实施企业家培养计划,加强5G产业发展专题培训。依托德州市人才政策“黄金30条”,大力引进5G领域领军人才和创业创新团队。支持校企合作,培养和招引一批产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预警机制,建立组织严密、高效顺畅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5G通信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保护,采用自主可控的5G网络设备,构建多层次、广纵深的综合防御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5G系统定级备案、测评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中国移动德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德州分公司、中国电信德州分公司、山东广电网络德州分公司)
(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协调和要素保障,支持5G产业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科研院校、行业协会、企业主导或参与5G产业及相关领域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大力开展5G宣传,加强5G通信基础设施保护,依法查处危害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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