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钢铁物流模式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我国钢铁流通业必须在现有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创新,用现代流通理论与模式来改造并替代传统流通的观念与模式。
现有模式的4大同题
丁俊发介绍说,目前我国钢材流通渠道主要有5种:钢铁企业对批量大、专用性强的产品实行直供;钢铁企业建立自己的网站,实施网上销售;钢铁企业在全国建立自己的分销网络或与流通企业合资建立加工配送中心;通过中间商(包括经销商、代理商)销售;依托钢材交易市场进行销售。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全国76家重点钢铁企业的统计分析,2004年,这76家企业通过自销销售钢材占全部(下同)的21.8%;通过流通企业销售钢材占63.8%。针对这些数字,丁俊发说,从表面上看,流通企业似乎占了较大的比例,但实际上起主导作用的还是钢材生产企业。这种流通模式和我国现有的市场环境,给我国钢铁物流带来了一些问题:
首先,钢铁流通业的集中度比钢铁生产领域拘集中度更低。这种现状造成了小金属流通企业直接与大钢铁企业对话的局面。据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统计,2004年,销售量超过500万吨的金属流通企业只有l家,销售量在400万~500万吨的有2家,在300万~400万吨的有l家,在100万~300万吨的有2家。不仅如此,由于大部分钢铁企业是国有的,其抗风险能力强,而大部分钢材流通企业是民营的,其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目前,在钢材市场中,竞争性与非竞争性因素都在起作用,这是钢材市场不成熟的一种表现。
其次,由于我国信用体系缺失,佣金代理极不发达,钢铁企业与流通企业很难形成战略联盟,结成利益共同体。
再次,通过钢材有形批发市场销售的钢材仍占较大比例,网络交易发展滞后,而发达国家的销售方式早已经是以无形市场为主。
最后,虽然我国现在正处于钢材的高消费期,但受资源的约束,钢铁行业成为了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领域,其产能与消费受经济周期与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
全球钢材流通的3大模式
在谈到全球钢铁的生产和流通时,丁俊发说,世界钢铁的生产主要分3大板块:亚洲板块,主要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印度等国;欧洲板块,主要包括俄罗斯、德国、乌克兰、意大利等国;美洲板块,主要包括美国、巴西等国。钢铁销售的模式大体也可以分为3类:日韩模式、欧美模式、中国模式。
日韩模式
以日本为例,日本钢铁的生产与销售有4大特点:一是产量大、品种多、质量好;二是集中度高,新日铁、川崎制铁、住友金属等大型钢铁企业的钢铁产量占日本钢铁总产量的60%~70%;三是“大进大出”,该国钢铁生产的原材料靠进口,产品大部分出口;四是钢铁企业管生产,商社管销售,钢铁企业97%的产品都是通过商社来销售的。
最早由9个为川崎制铁服务的经销商联手成立的日本川铁商社,其销售的产品80%为川崎制铁的产品,其余为其它钢铁企业的产品。该商社下设23个钢铁流通加工厂,经过加工过的钢材占其销售量的60%以上。而且,川铁商社周围有400多家二级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其供应半径达300公里。
欧美模式
欧美模式正好与日韩模式相反,此种模式下的钢材销售主要以钢铁企业为主。比如,德国钢铁企业80%的产品是直销给用户的,而余下的20%交经销商(包括加工配送中心、佣金代理商、进出口商等)销售。在这种模式下,钢铁企业也从事钢铁的加工配送,如利伯库森钢材加工中心,隶属蒂森钢铁联合公司,其年加工能力为30万吨,供应800家终端用户。
中国模式
中国的钢材生产与销售特点是:产量大,销量大,产销量均为世界第一;钢材生产所需的铁矿石大量靠进口;虽有一些大型钢铁企业,但中小型钢铁企业的钢材产量在全国钢材总产量中占有很大比例;钢材流通无论在经营主体、经营规模还是经营业态上,其水平均落后于钢铁的生产水平。
创新我国钢材流通模式我国的钢材流通应该走日韩模式还是走欧美模式?丁俊发认为。在创新流通模式时要借鉴,但不必模仿,应该在不违背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前提下,有所创新,走中国自己的路。他说,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期,钢材生产与消费大国的现状在短期内不可能改变。而且,钢材生产在受到资源限制的同时,产能过剩的现象已开始出现。因此,现在日趋激烈的竞争,成为了启动现代物流的最好时机。在现阶段,企业可以从以下2种思路进行探索:
1.用供应链的原理,把供应商、生产商、物流商、金融商、批发代理商结成联盟,构造钢铁生产的供需网链结构。今后的市场竞争将不再是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按国际上的成功案例,一条供应链必有链主。从钢材流通来讲,链主可以是钢铁企业,也可以是供应链下游的钢材经销商,但前提是这个经销商一定能左右钢铁企业才行。比如,世界500强之首的美国沃尔玛,虽然只是一个零售企业,但其完全可以左右成千上万个生产供应商。从目前来看,我国还没有这样的经销商,所以,各地的钢材经销商要尽快联合起来,在提高自身实力后,与钢铁企业平等合作。
2.用新的流通方式改造传统流通方式,主要为以下4种:
一是物流配送。在产能过剩的大环境下,钢铁企业要考虑削减生产过程中的物流成本,流通企业也要减少销售过程中的物流成本。因此,现在是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与物流服务商的最佳结合期。钢铁企业可以在现代物流服务商的协助和咨询机构的帮助下,改善自身的物流流程;钢材经销商,特别是年销量在100万吨以上的经销商也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或借用外力,建设加工配送中心,从简单的商流变成商流、物流一体化,并可向贸易、投资、物流、信息服务等方向拓展。
二是电子商务。网络交易模式对我国钢铁企业、经销商来说,是一场全新的革命,有着非常好的发展前景。当然,资金支付、物流送达等方面的发展也要跟进。不然发展电子商务也是空谈。
三是佣金代理。当经销商的规模达到某一程度,就可以成为钢铁企业的佣金代理商。但是,佣金代理的发展还取决于信用体系的推进,取决于佣金代理的标准化,取决于银行的介入。
四是连锁经营。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钢材销售连锁机制,连锁企业可以自营,可以加盟,从而达到大批量集中采购的目的。
目前,各地的钢材经销商已组建了地方钢材贸易商会,研究、协调钢材贸易中的一些共性问题。针对这些商会的工作,丁俊发表示,经销商会应当整顿与完善钢材市场秩序并加强行业自律,对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发动经销商各抒己见、群策群力,特别是对我国钢铁产业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一些政策性建议。他说。“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提出了“加快发展服务业”,而生产资料流通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获得长足发展。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我国出现20家年销百万吨以上的钢材经销商是有可能的。 |